教育改革
 

附 錄 二 : 教 育 署 及 其 他 界 別 為 學 校 所 提 供 的 支 援

(1) 校 本 支 援

  • 教 育 署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已 達 到 在 2000/01學 年 向 50% 官 立 /資 助 學 校 進 行 學 校 發 展 探 訪 的 目 標 。 透 過 探 訪 ,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加 強 與 學 校 的 夥 伴 關 係 , 並 協 助 學 校 分 析 和 評 估 本 身 的 強 弱 機 危 。

  • 教 育 署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已 在 2000/01年 向 136所 公 營 學 校 提 供 校 本 支 援 服 務 , 其 中 包 括 協 助 學 校 制 定 和 實 施 改 善 措 施 、 向 學 校 提 供 簡 化 工 作 流 程 的 意 見 、 鼓 勵 及 安 排 學 校 分 享 成 功 實 踐 經 驗 、 參 與 學 校 的 員 工 發 展 日 、 舉 辦 校 本 工 作 坊 等 。

  • 教 育 署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已 按 各 區 學 校 的 需 要 , 實 現 於 2000/01學 年 在 十 八 區 舉 辦 共 54項 地 區 網 絡 活 動 的 目 標 。

(2) 家 長 教 育 及 與 學 校 合 作

  1. 編 著 家 長 教 育 參 考 資 料
    • 在 2001年 11月 , 家 長 教 育 推 行 小 組 推 出 首 兩 份 家 長 教 育 簡 章 。 小 組 現 正 編 寫 家 長 教 育 訓 練 手 冊 , 並 會 定 期 推 出 其 他 簡 章 。

  2. 推 廣 家 長 教 育
    • 第 一 期 家 長 教 育 計 劃 津 貼 結 果 已 在 2001年 11月 中 公 布 , 批 出 款 項 約 150萬 元 。

    • 開 辦 一 系 列 工 作 坊 、 家 長 教 育 講 座 及 屋 苑 家 長 教 育 講 座 。

    • 家 長 教 育 推 行 小 組 正 在 策 劃 培 訓 課 程 , 以 培 訓 更 多 家 長 教 育 工 作 者 。

  3. 家 庭 與 學 校 合 作 活 動 撥 款
    • 於 2001/02年 度 , 政 府 共 撥 款 970多 萬 元 資 助 全 港 學 校 及 家 長 教 師 會 推 行 家 校 合 作 活 動 。 該 筆 撥 款 共 支 援 了 約 1 700項 家 校 合 作 活 動 。

  4. 開 展 「 新 世 紀 學 習 型 家 庭 運 動 」
    • 為 大 概 8 000個 家 庭 提 供 了 參 與 體 驗 「 學 習 型 家 庭 」 概 念 的 機 會 , 內 容 包 括 親 子 義 工 計 劃 、 家 長 朋 輩 輔 導 計 劃 、 家 長 教 師 會 幹 事 培 訓 計 劃 、 家 長 教 師 會 會 務 及 親 子 關 係 系 列 研 討 會 及 學 習 型 家 庭 初 探 專 題 研 討 會 。

(3) 其 他 界 別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支 援

機構

支援活動

社會福利署

  • 舉辦地區青少年服務會議及其他有關的聯絡活動。

  • 在中學推行「成長的天空計劃」,於2001/02學年共有150所中學受惠,預計在2002/03學年,受惠的學校數目將增至304所。

社會服務機構

  • 提供學校社工、外展社工及青少年綜合服務。

  • 為學校提供支援服務,如支援新來港兒童的適應課程、支援學習差異的學習輔導和支援行為偏差的學生輔導等。

  • 推展關注教育發展的活動。

  • 教育署學生輔導組委托了突破機構、香港小童群益會和香港中文大學,於2001/02至2003/04學年在小學以試驗形式推行「成長的天空-小學成長輔助計劃」。該計劃的服務對象為小四至小六學生,目的是加強他們對抗逆境的能力。綜合成長輔助課程將會在大埔及北區共18所小學試行,該計劃最終會在2005/06學年推展至約400所小學。

香港警務處

  • 推行中學學校聯絡主任、中學學校大使、一校一警察及助人自助滅罪等計劃。

  • 自2001年9月起推行「強化警隊學校聯絡計劃」,增聘33位警長,以定期訪校,加強聯繫。

紀律部隊

  • 教育署學生訓育組推出了「多元智能挑戰計劃」,與警察訓練學校、消防訓練學校及民眾安全服務隊合作,於2000-01及2001-02年度舉辦四十多個「多元智能挑戰營」,以培養學生的自律性、自信心及加強他們對抗逆境的能力,約有3400名中一至中四的學生參加。該計劃在2002-03至2005-06年將會進一步擴展,每年受惠的學生可增至4600名。

康樂及文化事務署

  • 為學校提供運動及文娛康樂設施,以舉辦運動會,及舞蹈、音樂和戲劇等活動。

  • 設定「文化日」,為學校開放設施,以便推展各項促進文化的活動。

  • 為學生提供圖書館服務,以滿足他們對資訊及進修方面的需求。

  • 教育署體育組與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主辦「學校體育推廣計劃」,培養學生的共通能力及發展終生參與和服務體育的新文化。在2001年4月,教育署向全港中小學廣泛宣傳這計劃。截至12月底,已有232所中學、207所小學和21所特殊學校參加了有關計劃,提供的活動共約三千多項。

制服團體

  • 成立「制服團體計劃」導向委員會,由教育署署長擔任主席,委員包括其他多個政府部門、非政府機構及主要的教育伙伴代表。該計劃的目的是發展學生的組織、溝通、應變和創新能力,並培養他們自律、與人合作和對社會承擔的精神。在2000年的施政報告中,政府宣布預留五千萬元在未來三個學年發展制服團體活動。立法會財務委會已通過撥款推行此計劃,而第一批的申請亦於2001年10月批出,預計參與活動的人數約一萬人。

工商機構

  • 個別工商機構為學校提供資源,增添設備或設立獎助學金等。

  • 教育署課程發展處現正探索如何為學生提供與職業相關的學習經歷,並已聯絡外界機構,如生產力促進局和機場管理局,以研究擴闊學生學習經歷的各種可行途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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